近日,平罗3名男子因出租、出借电话卡,帮助犯罪分子拨打诈骗电话,被平罗公安依法行政处罚。
10月4日,马某在平罗县某茶社与好友李某闲聊,随后马某便问李某是否愿意参与“手机口”的赚钱方式,仅需用手机给别人打打电话,一分钟便能赚20块钱。此时李某正急于寻找“搞钱的路子”,听到马某的提议后,两人一拍即合,立即通过拨打诈骗电话赚钱。不久,李某与马某又联系好友尤某,以5元一通电话的价格借走其电话卡,随后使用多张电话卡拨打诈骗电话。10月15日,平罗县公安局渠口派出所与宝丰派出所联合开展抓捕行动,成功将3人抓获归案。
平罗县公安局给予违法行为人马某、李某没收违法所得、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;对尤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(记者 张建兴)